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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条款

本中文版本为方便阅读而提供的译文。韩文原文为正式版本;如本译文与韩文原文存在任何不一致,以韩文原文为准。查看韩文原文

第1条(目的)

本条款旨在规定OAKS牙科诊所(옥스치과의원,以下简称“本院”)运营的网站(https://oaksdental.kr,以下简称“网站”)所提供服务的使用条件与程序,以及用户与本院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事项。

第2条(用语的定义)

  • “网站”是指本院为提供诊疗及医院信息而运营的网站。
  • “服务”是指通过网站提供的医院与诊疗信息介绍、健康信息内容、预约指南等一切服务。
  • “用户”是指访问网站并使用服务的所有人。
  • “会员”是指经过网站会员注册程序并获得账号的用户。

第3条(条款的公示与修订)

  • 本院将本条款的内容公示于网站页面,以便用户轻松查阅。
  • 本院可在不违反相关法令的范围内修订本条款。
  • 修订条款时,本院将注明修订内容及施行日期,并自施行日期7日前起在网站上公告。但作出对用户不利的修订时,自施行日期30日前起公告。
  • 用户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的,可以停止使用服务或申请注销会员。

第4条(服务内容)

本院通过网站提供的服务如下。

  • 医院介绍、医疗团队介绍、诊疗科目、门诊时间、交通指南等医院信息介绍
  • 提供口腔健康相关信息内容(健康专栏、牙科术语介绍、治疗前后照片等)
  • 公告、医院新闻、活动介绍
  • 其他本院规定的服务

第5条(网站信息提供的性质与局限)

  • 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能代替医疗人员的检查、诊断与处方。
  • 网站上发布的健康信息以提供一般性信息为目的,诊断、治疗方法、治疗期限、费用及治疗结果可能因个人状况而异。
  • 准确的诊断与治疗方案,必须在来院接受医疗人员的诊疗与检查后确认。
  • 诊疗咨询与预约通过总机电话(02-555-6633)受理;如遇紧急情况或症状急剧恶化,请立即联系本院或附近的医疗机构。

第6条(服务的提供时间与中断)

  • 网站原则上全年无休、每日24小时提供服务。但诊疗咨询的答复在本院门诊时间内进行。
  • 因系统检查、更换、扩充,设备故障,通信中断,自然灾害等不得已的事由,服务可能暂时中断;此时,本院将在可能的范围内事先公告。无法事先公告的,可以事后公告。
  • 本院可以变更或中止服务内容;如有重大变更或中止,将通过网站公告。

第7条(用户的义务)

用户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。

  • 盗用他人姓名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输入虚假信息注册会员的行为
  • 发布、传送损害本院或第三方名誉或侵害其权利的内容的行为
  • 故意妨碍网站运营,或利用自动化手段反复访问、发帖、申请的行为
  • 未经本院事先同意,以营利为目的复制、发布、加工使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的行为
  •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及本条款的行为

用户实施上述行为的,本院可以采取删除相关帖子、限制使用服务等必要措施。

第8条(本院的义务)

  • 本院不实施相关法令及本条款禁止的行为,并努力稳定地提供服务。
  • 本院依据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安全管理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,不将其用于已获同意的目的以外的用途。
  • 用户提出的意见或投诉被认定为正当的,本院将迅速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。

第9条(帖子的管理)

  • 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的帖子内容由该用户负责。
  • 帖子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院可以不经事先通知予以删除或限制显示。
    • 损害他人名誉或侵害其隐私、个人信息的内容
    • 广告、宣传、垃圾信息性质的内容或与服务性质无关的内容
    • 可能违反《医疗法》等相关法令的内容
    • 其他违反公序良俗或侵害权利的内容

第10条(知识产权)

  • 网站上发布的文字、照片、视频、设计、标志等一切内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本院或合法权利人所有。
  • 未经本院事先书面同意,用户不得复制、传送、出版、发布、播放上述内容,或允许第三方使用。
  • 在相关法令允许的范围内,可以出于个人、非营利目的浏览,并可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引用。

第11条(个人信息的保护)

本院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令及本院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,保护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取得的用户个人信息。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、使用目的、保存期限、委托及向第三方提供等详细内容,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查阅。

第12条(免责)

  • 因自然灾害、战争或事变、停电、通信网络故障等超出本院合理控制范围的事由而无法提供服务的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对于因用户输入虚假或不准确的信息而产生的问题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对于通过网站链接至外部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服务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
  • 对于用户擅自解读、应用网站上发布的健康信息所产生的结果,本院不承担责任。有关诊疗的判断,必须通过医疗人员的检查作出。
  • 本条不限制因本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责任,以及依据相关法令本院应承担的责任。

第13条(纠纷的解决与管辖)

  • 本院与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时,将本着诚信原则进行协商,以求圆满解决。
  • 本条款及服务的使用适用大韩民国法令。
  • 经协商未能解决的纠纷,应向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。

附则

有关本条款的咨询,请拨打本院总机电话02-555-6633或发送电子邮件至oaks1177@naver.com。

施行日期:2026年9月11日